
推动“罗湖经验”在全市开花结果
助力深圳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罗湖公安分局开展的‘压实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创新,是对全区物业管理改革工作的持续深化和不断拓展,对我们形成系统性、整体性的改革思路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贺海涛表示,改革的动因是为了破解物业管理领域矛盾纠纷多发频发难题,改革的思路是从系统治理、分类施策出发,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平台。对物业管理小区,压实法定主体责任,鼓励承担协助责任,全面推广罗湖公安分局物业管理创新工作经验做法;对无物业管理小区,采用“政府+市场”方式推进综合整治和规范化管理,着力构建以市场运作为主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我们要着眼于基层社会治理全局,着力破解社区、小区治理难题,打造基层党建、综合治理、服务共享、多元共治的综合平台,形成‘一核多元共治’社区治理体系,推动罗湖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

“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是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发展新时代深圳‘枫桥经验’的有益探索,是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难题的实际需要。”李华楠表示,罗湖区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经验做法,既解决了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的抓手问题,又理顺了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的关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有效提升社会力量在自主治理、参与服务、协同管理方面的助力作用,对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产生积极影响,为全市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工作提供了重要启示。
李华楠指出,各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罗湖经验,结合工作实际,抓住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抓好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指导保障、奖惩激励,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在全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成为深圳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又一个新亮点新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