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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街道“三举措”强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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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街道“三举措”强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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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光明区凤凰街道组织城建、安监、消安、社区工作站等部门单位,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凤凰对辖区“三小”场所、“散乱污”企业开展综合整治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

深圳新闻网2020年6月28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谢燕丽 通讯员 余勇 梁丽华)近日,光明区凤凰街道组织城建、安监、消安、社区工作站等部门单位,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凤凰对辖区“三小”场所、“散乱污”企业开展综合整治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

据了解,为有效改善“散乱污”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今年以来,凤凰街道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铁腕治理,以“三举措”强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一是成立专项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凤凰街道专门成立环保委员会,明确责任主体,定期在街道召开的党政联席会议上进行通报“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同时,组织区环保部门以及街道安监、消安、社区工作站等部门单位,联合行动,通力协作,对“散乱污”企业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分类整治,责任到人;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居民和经营者环保意识。通过召开工作例会、走访企业、宣传栏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整治“散乱污”企业的重大意义,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作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加大整治力度,杜绝新增“散乱污”企业。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行为,因企施策,及时解决企业在整治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问题轻微能及时纠正的企业,及时协助企业整改;对恶意排污、屡查屡犯的企业,严处重罚、严厉打击;对手续不全、工艺落后、污染严重、无法整改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据悉,今年以来,凤凰街道共组织开展4次联合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已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96家,整治率达100%。为避免“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和新增“散乱污”企业,凤凰街道将继续保持网格化监管、常态化巡查,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陈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