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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回国人员医疗费谁出?北京、上海都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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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回国人员医疗费谁出?北京、上海都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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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目前北京、上海均已明确

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输入病例

医疗费用支付政策

北京

在今日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介绍称,北京将采取更加严密的防控措施:

一是即日起,首都机场全部国际及港澳台地区进港航班均停靠首都机场T3-D的处置专区,实施远端管控,近端筛查,科学处置,责任交接,闭环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加强检验检疫工作,全部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申报卡填报,实施全员全项电子化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形成全方位、全链条、全闭环的立体防控体系。

二是全面实施集中隔离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从3月16日0时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集中观察点将配置专业医护和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特殊情况的,经严格评估可进行居家观察。进行集中隔离观察期间,隔离人员的费用实施自理自备。

三是对于虚报信息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体系。

此前在14日召开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也介绍了相关政策。

一是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以后再实施财政的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

二是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商业保险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陈蓓表示,经认定的困难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上海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在15日举行的发布会上介绍说,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

来源: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看看新闻、微博@北京日报等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