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

滚动新闻

长宁县法院为抗震救灾开设执行“绿色通道”

2019-06-19 16:57 来源:四川新闻网

人工智能朗读:

四川新闻网成都6月19日讯(记者 文骥)6月18日00时55分,长宁地震发生后不久,长宁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我老家发生地震了,家里房屋塌陷,父母妻儿无人照顾,我需要尽快赶回来。但是我被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待家里的事情处理完毕后,我一定在一个月内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支付义务。”拨打电话的小伙儿情绪十分激动。

原来,拨打电话的刘某是一名被执行人。记者从四川省高院了解到,刘某在与同村村民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应支付张某借款13000元,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

挂掉电话后,长宁县法院执行局干警立即将情况向院领导汇报,迅速核实了刘某所述情况。在与申请执行人张某联系后,向其阐述取消限制高消费的相关法律,并将刘某灾后急切回家的心情进行转述,并取得申请人张某的同意。长宁县法院决定暂时解除对刘某的高消费限令。考虑到正常解除的审批有一定滞后,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又立即向上级法院汇报,争取到限令解除审批的绿色通道,此次解除决定当天即生效。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随后刘某已成功购买了回家的机票。

责任编辑:
特别声明:本文来自@深圳自媒体平台,仅代表@深圳自媒体观点。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发布。如涉版权,请联系我们。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