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敲响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第一锤
2022-02-23 23:17
来源: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深圳中院敲响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第一锤

人工智能朗读:

“传证人到庭。”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远程视频庭审现场出现这样一幕:监狱警察与服刑人员作为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证人出庭作证,就罪犯的改造表现等情况接受法庭的询问。

2021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该《意见》的出台,是减刑、假释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对于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具有重大意义。

本次依法开庭审理的是深圳监狱提请的8宗减刑案件和2宗假释案件。此次庭审是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背景下第一次庭审,监狱警察首次以证人身份出庭。这是对减刑、假释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一次新探索,也给经历庭审的罪犯和证人展示了司法机关规范、公正的良好形象。

市中级法院高度重视此次庭审,对于庭审程序具体事宜,特别是证人选取范围、标准,同监室罪犯证人作证后的保障措施等作了认真研究和部署,确保证人的选取公平公正、证人能够如实陈述。在询问证人过程中,重点围绕罪犯的劳动表现、思想教育情况、遵守监规纪律情况进行询问。对提请假释罪犯,还向证人着重了解罪犯的性格特征、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劳动和职业技能等,对评估罪犯假释后再犯罪的可能性提供参考。

“今天的庭审到此结束,宣判时间另行通知,现在休庭。”审判长敲响法槌。

这次庭审感觉很真实,以前看罪犯的改造表现都是通过一张表、一串分数,总觉得罪犯离得很远,面目是模糊的,现在听罪犯的“身边人”亲口讲一讲,就像扯开了中间隔的一层纱,这个人的改造表现立刻变得生动具体了!

正所谓“兼听则明”,以前只听到罪犯自己说他悔改了,现在听他的管教、他的同监室服刑人员说说,更客观,也可以避免改造成绩“掺水分”。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发表了对庭审的直观感受,纷纷评价这次庭审令人耳目一新。

虽然本次减刑假释庭审圆满落幕,但探索减刑假释实质化审理的公正、阳光、高效之路远未结束,市中级法院将不断总结经验,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公示公开制度、接受各方监督,最大限度发挥减刑假释工作的激励改造、教育罪犯的功能,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取得新成就,续写新篇章,实现新跨越。

摄影:陈慧琴

[编辑:黄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