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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明年起,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国务院:明年起,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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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

国函〔2020〕98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申请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请示收悉。同意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20年7月11日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陈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