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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22岁青年在深汕合作区救人遇难,已启动见义勇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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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22岁青年在深汕合作区救人遇难,已启动见义勇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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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深汕分局已找到同为救人者的关键证人,并初步判定逝者为救人遇难,深汕合作区已同步启动为逝者及涉事救人者收集材料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工作。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7月1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罗瑜 通讯员 邹呈娣)2020年6月26日下午16时许,22岁浙江省台州市青年翁佳浩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简称“深汕合作区”)鲘门镇百安村自然海滩因救人溺水遇难,事发后,深汕合作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持续跟进善后处置、家属安抚等工作。截至目前,深圳市公安局深汕分局(简称“深汕公安分局”)已找到同为救人者的关键证人,并初步判定逝者为救人遇难,深汕合作区已同步启动为逝者及涉事救人者收集材料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工作。

翁佳浩

翁佳浩

救人遇难逝者是来自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的翁佳浩,今年年仅22岁,是一名退伍军人,在惠州市伙伴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上班。事发当天,他和3位朋友相约到深汕合作区鲘门镇百安村自然海滩游玩,在下海游泳期间溺水失联。随后,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部署,区应急管理局迅速组织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科创经济服务局、公共事业局、城管综合执法局、深汕公安分局、鲘门镇政府及海警、渔政等部门和单位,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全力搜救。在此期间,为深入调查逝者溺水原因,深汕合作区迅速成立工作专班,下设善后处置、见义勇为调查认定等小组,持续跟进各项工作。

几天来,公安部门始终没有找到逝者救人遇难的有力佐证,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广东省东莞市找到了事故发生过程中的关键性目击者香某,同时发现,香某不仅是现场目击者,也同样是救人者。

据香某表示,事发时其在现场游泳,向沙滩外游出十多米的时候,听到在距离其十几米的海面上有小男孩呼救“叔叔,救我”。当时他套着救生圈立刻游过去救人,游到小孩附近,就伸出左脚让小孩抓住,之后拖着小孩奋力游回岸边,整个过程约七八分钟。上岸后被救的小孩说,那里还有一个叔叔,请他帮忙去把那个叔叔救上来。香某得知后马上转身去海里救人,游出去十多米在海面上什么都没有看到,之后只好调头游回岸边。当时受到惊吓、全身发抖的小男孩对他说:“刚刚有个叔叔救他,突然间不见了。”此后,现场有人报警。

翁佳浩

翁佳浩

截至记者发稿前,深汕合作区工作专班见义勇为调查认定组已启动相关资料的汇总工作,并将尽快为逝者及香某向上级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同时,深汕公安分局将通过继续走访百安村民、发动村委和群众、寻找当日被救男童及家属等渠道,全面核实事发情况,告慰逝者、宽慰其家属。与此同时,深汕合作区正同步持续跟进善后工作,让逝者尽早安息。

近期正值盛夏,溺水事故进入多发、频发期,为了避免类似悲痛事件的再次发生,请大家在自然海滩游玩时千万不要下水游泳,时刻把安全放到首位。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兰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