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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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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5月7日发布《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明确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央视网2020年5月7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5月7日发布《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明确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记者王楠)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贺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