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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5万元/人!龙岗第七届创新创业先锋人物推荐评选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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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5万元/人!龙岗第七届创新创业先锋人物推荐评选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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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5万元/人!龙岗第七届创新创业先锋人物推荐评选开始啦!

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

龙岗经济社会一直保持快速稳定发展

因区位优势明显

这里正成为粤港澳大湾区

一片创新创业热土

吸引着一大批优秀青年创业者

抱着梦想而来、砥砺奋斗

各位优秀的创业小伙伴们
龙岗区第七届创新创业先锋人物评选
要开始啦!
据悉
本此评选设10个名额
每位获奖者将获得5万元奖励(税后)哟
各位优秀创业者们
赶紧来参加吧!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精神,激发龙岗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优秀创业者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创业带动就业“龙翔工程”的实施意见》(深龙府〔2017〕15号)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18〕30号)文件精神,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决定开展龙岗区第七届创新创业先锋人物评选工作。

随小编一起来看看本次
“创新创业先锋人物”评选的具体事项吧!

推荐评选条件

创业对象范围包括:我市户籍居民,港澳居民,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含全日制在校休学创办初创企业的学生),市外户籍的毕业5年内(2015年以后毕业)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若上述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作为本届“双创”先锋人物评选对象:

(一)处于劳动年龄段、自主创业1年以上(即2019年7月15日之前注册,以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准)并在龙岗区创业(以当前创业实体注册地为准)的创业者,且本人为商事立户实体的法人代表或参股股东;

(二)在创业过程中贯彻新理念、从事新产业、实施新方法、采用新技术等,使创业实体实现新发展、获得新突破、产生新效益;

(三)创业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具有良好的社会示范作用;

(四)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最终获奖者须提供2019年度纳税证明);

(五)创业过程中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吸纳户籍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者优先。

曾荣获前六届(2013-2018年)“龙岗区创新创业先锋人物”称号者,不可再参与本届评选。

名额及资金设置

本届创新创业先锋人物评选设10个名额,评选结果公布后由区人力资源局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牌匾,并给予每人5万元奖励(税后)

评选流程

附件信息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第七届创新创业先锋人物推荐审批表

扫描以下二维码

可下载附件1

附件2:龙岗区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点击可查看大图)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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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武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