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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澍农任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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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澍农任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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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下午,宝安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吴澍农任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深圳新闻网讯 4月3日下午,宝安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志彪主持召开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献荣、毛伍元、刘红瑛、赵俊平、苏喜金参加会议。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周学良,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贺远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季媛以及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厚雄列席会议。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此次会议是春节以后召开的首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会议指出,疫情发生以来,全区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市、区委和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号召,主动融入防控大局,踊跃捐献各类紧缺物资,全力推动复工复产,为宝安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会上,张志彪代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向在抗击疫情之中辛勤付出、默默奉献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同时,他勉励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继续支援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既要做好本职工作,一丝不苟配合好区政府抓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又要发挥代表的“表率”作用,在疫情防疫工作中贡献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在我区经济社会重回正轨、平稳复苏、健康发展中展现人大代表的担当和作为。

会议指出,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此次会议,是为了更好地监督和支持区检察院工作,保障区检察院各项事务正常有序运转。会议决定免去张孟东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接受詹先见辞去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吴澍农为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其为代理检察长。

会议要求,新任命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强化人大意识,自觉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检察院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要树立大局意识,紧扣宝安发展定位,主动适应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尽责开展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公益诉讼等工作,不断开创检察事业的新局面;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紧紧围绕群众需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的刑事犯罪,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群众对宝安检察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要把“廉洁从检”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切实维护检察机关清正廉洁的社会形象。

会后,新当选的代理检察长吴澍农向宪法庄严宣誓。

宝安日报 记者 王悦 通讯员 徐维娜/文 记者 宋璐/图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谢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