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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50万元!龙岗企业抗疫隔离费用补贴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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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50万元!龙岗企业抗疫隔离费用补贴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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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根据《龙岗区关于支持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复产复工的若干措施》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要求,该局制定了《龙岗区企业抗击疫情隔离费用补贴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深圳新闻网讯 昨日,记者从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根据《龙岗区关于支持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复产复工的若干措施》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要求,该局制定了《龙岗区企业抗击疫情隔离费用补贴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规定,申请该补贴的企业须为龙岗区已完成备案并正式复产复工的企业,在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等疫情方面突发事件且需要对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的情况下,如果其他资源暂时无法满足需求,而由企业采用租用酒店等方式为员工在外自行设置隔离场所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可给予补贴。

《操作规程》特别强调,申请该补贴的企业,其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必须均在龙岗区。用以申请该补贴的费用,必须由企业实际承担并实际发生,并需提供相应票据证明。如企业未发生重大疫情,或发生重大疫情后全部由政府负责员工隔离事项,不可申请本补贴。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每个隔离员工100元/人/天给予补贴,单个员工的补助期不超过14天,单个企业补贴额累计不超过5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操作规程》强调,被资助企业要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工作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的专项检查工作。各被资助企业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专项资金。对于违规违纪行为,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令改正,追回所有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其工作人员在本专项资金管理中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龙岗融媒 记者 张祥 通讯员 江泽挺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武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