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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报道|词说广东2019: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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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报道|词说广东2019: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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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官网,不但可以一键查询法律法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结果等,对于相关单位出具的行政执法决定,网站也详细载明了复议监督和投诉举报途径……

打开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官网,不但可以一键查询法律法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结果等,对于相关单位出具的行政执法决定,网站也详细载明了复议监督和投诉举报途径……去年1月,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正式启用,广东成为全国首个建成全省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省份。

这是广东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又一重要探索。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声中,广东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换挡提速,依法行政成为相关部门共识。

依法行政,首先要职权法定。

去年1月,广东在全国率先出台《广东省推进全面依法治省行动方案》,推出法治广东建设“施工图纸”,重点组织实施法治广东建设“十大工程”。同时,我省还印发了《广东省2019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明确182项工作项目责任分工,通过一个个项目的实施推动法治广东建设落地见效。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去年3月,省司法厅先行先试,出台了《广东省行政执法标准体系(试行)》等行政执法信息化标准,为实现全省行政执法规范化和标准化打下了坚实基础。同年11月,我省出台《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凡属于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前均要进行合法性审核。

有了制度的约束和规范,一大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在南粤大地铺开。

比如去年8月,按照中央部署,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方案,全面启动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从往年考评看,我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普遍存在层级和地区发展不均衡问题。”省委依法治省办相关负责人说,为此,该轮示范创建活动,在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全面铺开,创建范围对象包括市县政府,省直单位、中直驻粤单位,市直和县直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及司法所5类。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执法规范化的期待越来越高。广东是人口和经济大省,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公众法治意识的不断提升,如何满足各界对相关部门依法行政的更高要求?

广东紧扣“互联网+”时代脉搏,通过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来提高政府依法决策能力和信息公开水平。如在去年1月初,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成功开发上线,作为行政执法年度数据公开的基础支撑平台,实现省、市、县(区)、镇四级行政执法数据的公开式样统一,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在线填报。

“下来,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4方面职能作用,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优质高效的制度供给、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

年度案例①

首次——

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题询问司法机关

两院“一把手”到会应询

“法院如何保障民营企业权益?”“检察机关采取什么措施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去年7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联组会议上,一场围绕民营企业司法保障的专题询问展开。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题询问司法机关,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及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负责人悉数到场。

近年来,地方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能力大大加强。过去5年里,省人大对省政府组成单位28名正职领导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4名副院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4名副检察长进行了述职评议,批准任免了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官员职务468人,撤销职务1人,接受辞职7人。

力求动真碰硬的有效监督,换来的是真刀真枪地解决问题。下来,广东省人大将继续紧紧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在实践中探索创新监督机制,推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年度案例②

首“晒”——

广东首“晒”全省年度行政执法“成绩单”

公示执法案件结果129.37万宗

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执法信息公示公开是关键。

以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为例,去年1月30日,该平台启动后,广东全省5155家行政执法主体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信息通过该平台实现统一归集和公开。我省也由此成为全国首个建成全省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首次统一全省年度执法数据公开标准、首晒全省年度行政执法“成绩单”的省份。

省司法厅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18日,已有4670家行政执法部门、5366个行政执法主体在公示平台注册上线,公示执法案件结果129.37万宗。其中,公开双随机抽查案件54.05万宗、行政处罚13.99万宗、行政强制0.96万宗、行政许可60.14万宗、行政征收0.23万宗。

年度案例③

首个——

深圳成全国首个立法规定厨余垃圾需拆袋投放城市

“今后在深圳,垃圾分类将有法可依,步入法治时代。”2019年12月3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经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预计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该《条例》草案针对深圳乃至全国各地推行垃圾分类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制度设计,推动深圳垃圾分类工作由“倡议分类”变为“强制分类”,力破垃圾分类缺乏强制力“窘境”。

有了上述《条例》,相关职能单位执法时将更加有底气,而市民也将更加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雷透露,目前该局正梳理工作任务清单,细化各单位职责分工,下来将结合《条例》出台,全力推进深圳垃圾分类工作迈上新台阶。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