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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区属国企与集体企业签署第一份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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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区属国企与集体企业签署第一份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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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上午,大鹏新区坝光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葵联投资有限公司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此次签约,是大鹏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签署的第一份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签约仪式现场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12月25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黎阳 通讯员 陈景超 江欢欢 何建超)12月25日上午,大鹏新区坝光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葵联投资有限公司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此次签约,是大鹏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签署的第一份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新区领导孙晓杰、夏东出席活动,坝光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闵红文与葵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国岸代表双方签约。

据了解,坝光开发建设公司是新区区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坝光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公共配套设施的运营管理,按照新区管委会决策进行战略性投资、政策性投资和新兴产业投资等。葵联投资公司是由葵涌办事处辖区葵丰、土洋、葵新、高源、坝光、三溪、溪新、官湖、径心湖9家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联合出资成立的集体企业,具有联投联建的优势,有利于破解各社区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难题,其经营效益直接关系7000多位原村民利益。

根据协议,双方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依法合规,稳步实施的合作原则,就开发建设、物业管理、公共服务、产业投资等领域进行合作,围绕各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住宅、城市综合体、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设施、工业研发、综合园区等),结合产城融合、产业引入与协同、公共关系协调等,利用各自优势互补合作、共享利润。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凌安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