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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龙岗样本”出炉 化解家庭纠纷促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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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龙岗样本”出炉 化解家庭纠纷促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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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上午,龙岗区法院、龙岗区妇联在龙岗区诉调对按中心举办家事纠纷协调解决机制备忘录签署暨龙岗区法院婚调工作室揭牌活动。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10月29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黄琬婷 通讯员任元基)10月28日上午,龙岗区法院、龙岗区妇联在龙岗区诉调对按中心举办家事纠纷协调解决机制备忘录签署暨龙岗区法院婚调工作室揭牌活动。

活动中,龙岗区法院、区妇联分管领导签署《家事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的备忘录》,两单位的主要领导共同见证签约仪式。龙岗区人民法院院长汪洪、区司法局局长黄汉平、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刘习飞、区妇联主席王米娜为区法院婚调工作室揭牌。

此次签署《家事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的备忘录》,是龙岗区法院和区妇联在龙岗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联合建立家事纠纷协调解决机制,实现优势互补的开始。备忘录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立专业化的家事调解员制度、专业化的家事调查员制度、专业化的家事案件人民陪审员队伍、未成年人权益代表制度、反家庭暴力协作机制和判后回访制度,旨在发挥法院、妇联在处理家事纠纷中的专业领域优势,有效整合力量,推动建设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促进我区和谐家庭及妇女儿童保护系统的完善。

揭牌仪式后,各街道妇联副主席、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巾帼志愿律师代表、街道婚调工作骨干、区婚调委相关人员参加婚调工作沙龙,交流学习婚调工作经验。

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及社会稳定,龙岗区妇联着眼大局、立足本职,主动探索婚姻家庭纠纷调处的新思路和新方法,龙岗区的婚调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列,2名调解员被评为深圳市优秀调解员,4篇案例入选“深圳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龙岗区婚调委被市婚调领导小组评为首批“深圳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示范点”。

龙岗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区11个街道均设立了婚调室,为了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婚调需求,在龙岗区天安数码城园区探索建立园区婚调室,并根据园区家庭的特点,组建“天安姐姐”婚调服务队伍,开展个性化的婚调服务,2019年,龙岗天安数码城园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被评为“深圳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示范点”。此次签署《备忘录》并在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挂牌区法院婚调工作室,是在龙岗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以及区人民法院和区妇联的共同努力下,龙岗区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及调处工作上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扩大了婚调工作覆盖面,使婚调工作更专业化、精细化,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具有积极作用

下一步,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妇联将联合龙岗区婚调委各成员单位,在婚调工作上继续优化顶层设计,加强部门联动,打造专业队伍,发挥各自的调解优势,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不断深入探索,共同打造婚调工作龙岗新模式,推动建立和睦幸福的家庭关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黄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