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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女儿前男友近15万坚决不还钱,执着老妈被判六个月徒刑

欠女儿前男友近15万坚决不还钱,执着老妈被判六个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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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向女儿的男友“借款”14.99万元,自称“周转资金”,之后拒不还钱。在法院作出判决、且她本人明明有能力还钱的情况下,王某一直躲着不见。

北京日报2019年10月21日讯 王某向女儿的男友“借款”14.99万元,自称“周转资金”,之后拒不还钱。在法院作出判决、且她本人明明有能力还钱的情况下,王某一直躲着不见。通州法院上午发布消息说,王某被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她的家属已代她还清了所有的款项。

2015年,当王某被告上法庭的时候,对方已经是女儿的“前”男友了。原告起诉,要求她偿还此前14.99万元借款和相应利息。法院判决王某败诉,但王某始终不还款,之后,法院对她强制执行:银行账户被冻结,名下的车辆也被查封。直到2017年,王某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答应按月还款。很快,银行卡解除冻结,车辆也解除查封。不过,之后王某躲了起来,还是不还钱。法院多次传唤她出庭,她一直不到庭,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通州法院执行局法官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依法调取了她的银行账户流水明细,发现她的银行账户流水十分频繁,总收入已超过了执行标的,属于“有履行能力情况下,未履行生效法律义务”。经研究,法院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公安民警出手了,很快就找到了王某的行踪,将她刑事拘留。经检察院公诉,通州法院审理,判决王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在案件侦办过程中,王某的家属代为履行该案件全部案款。

承办法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的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不履行相应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包括但不限于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甚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安然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陈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