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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女子应聘幼儿托管老师却被安排进厨房,解聘还被扣工资

重庆一女子应聘幼儿托管老师却被安排进厨房,解聘还被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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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找了份幼儿托管机构老师的工作,没曾想上班后做的却是跟老师无关的事,还被安排进厨房做饭,遇到这样的事该有多糟心?

重庆晚报2019年9月20日讯 本以为找了份幼儿托管机构老师的工作,没曾想上班后做的却是跟老师无关的事,还被安排进厨房做饭,遇到这样的事该有多糟心?

今年5月,读者贾丹(化名)应聘到渝北一家幼儿日托机构做老师,可机构还没开业,她每天就去街边发广告招生,或者打扫卫生,有时到厨房帮忙煮饭。9月初,机构突然解聘了她,不仅未给予赔偿还被克扣工资,这让她又恼又气。

招聘:入职幼儿日托机构当老师

36岁的贾丹,家住大坪,有过几年特教老师经验。今年5月,她在网上浏览招聘信息时,一则渝北区梧桐郡附近的幼儿日托机构招聘信息吸引了她。“上面说招聘教师、后勤、保安等岗位,每周工作5天,节假日补贴另算。”

贾丹心想,自己有过教师经验,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立即投了简历。5月5日,她就收到了该机构面试的短信。根据短信地址,贾丹找到了渝北梧桐郡这家名叫唯宝阳光婴童学园的机构。“我当时走进园区就很惊讶,设施设备还不太完善,有的教室还在装修,卫生也没做,这哪像是幼儿日托机构。”

随后,她了解到,该机构尚未开业,目前还在筹备阶段。于是没多想参加了面试,并顺利通过,签订了3年的劳务合同,每月工资3000元。贾丹回忆说,和她一起入职的还有另外2名老师和1名保安。

今(19)日,记者从贾丹提供的合同上看,合同自2019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5日,为期三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在工作岗位一栏中,清楚写明贾丹受聘担任教师岗位。

变故:招生困难被调到厨房做饭

不久后,贾丹正式入职上班,第一个任务是做卫生。贾丹回忆,入职第一天就给园区搽玻璃拖地,“我原本很想抱怨,但那时还没有孩子需要教,又处在试用期,就像能为园区做点就做点吧!”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贾丹没能成为幼儿教师,反而当起了保洁阿姨。

6月初,贾丹提前转正。可没多久,领导又发话了,“园区就要开业了,当下最重要的工作是招生。”于是,贾丹和其他老师一样,接到了招生任务,“招生就是去街边发小广告,让适龄孩子来体验。”她说,整个六七月份几乎都把精力都花在招生上了。与此同时,贾丹7月份的工资单显示,扣除保险后有2700元。

8月初,园区试运营,贾丹以为这下可以专心做幼儿老师了,令她没想到,变故再次降临。“由于前期招生效果一般,总共只有两三个孩子报名,加上体验课的孩子七八个人,根本不需要太多老师,平常我就做一些打杂工作。”

9月初,厨房煮饭的阿姨辞职,园区领导决定让贾丹临时代替。她又一次被安排进了厨房。“园区工作人员加孩子有十几个人,每天我就负责给他们买菜做饭。”

辞退:遭解聘还被克扣工资

从最初信心满满入职当老师,第一天上班就做起了保洁,再到园区招生,最后干起了厨房煮饭阿姨,贾丹越想越不对劲。“这期间园区来来往往许多人,大都干几天辞职了,就我还算坚持比较久的。”

9月9日,贾丹像往常一样上班,没想到,临近下班时,园区人事负责人摊牌了:“其实你工作很努力,只是现在园区你也看到了,没什么生源,要不……”对方已经把话挑明了,要解聘贾丹,和她一起被解聘的还有另外一名老师小瑜。

面对突如其来的解聘通知,贾丹懵了。“你们可以辞退我,请把工资结算清楚,另外按合同给我补偿,否则我不会离开。”此时,贾丹又找到园区负责人理论。第二天,财务发来8月份工资清算单,原本3000元的工资,扣除各种费用后,只剩下680.55元。“看到这点工资,我就生气,辛辛苦苦工作一个月,最后只有六百多块钱。”

而另外一名被解聘的小瑜情况更糟糕,被扣除各种费用后只剩下200多块钱。记者从小瑜提供的工资清单上看到:8月份收入部分包括培训5天工资200元,休息3天工资收入206.9元,出勤18天收入1793.1元,被扣除部分有培训833元,扣除9月份社保826.61元,扣除7月份社保278.97元,前后一算,只剩下261.42元。“我辛苦一个月,还经常加班帮园区做事,一个月就只剩200多块钱,换作任何人都会生气。”小瑜气愤说道。

诉求:补偿一个月工资我就签字离职

今(19)日,贾丹告诉记者,从5月5日以老师岗位入职到9月9日被解聘,前后4个月都没有正式教过孩子,全都在帮园区做一些杂事。“更气人的是,一开始他们只愿意结算8月份的工资,9月份工资要等10月份才愿意给我们。”贾丹说,她对园区的处理方案并不满意。

“第一,我8月份工资不可能只剩下六百块钱,需重新结算;第二,园区解聘我但没给予经济补偿,至少赔偿一个月3000元工资;第三,前几个月的社保也没买。”贾丹说,除非园区负责人满足她这三个条件,否则就不会签字离职。

另外,记者从渝北区社保局了解到,贾丹所在单位并未在我市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册。随后,贾丹也向渝北区劳动保障检查部门投诉。

律师胡明强表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无理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关系,需给予相应赔偿金,赔偿劳动者相应的损失。同时,第四十条规定,用人没有提前通知解聘劳动者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进展:机构同意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因为双方迟迟没能达成一致,贾丹也没能完成离职手续,导致她重新找工作变得困难。“实在没办法就想到寻求媒体帮助。”

今日,记者也联系了唯宝阳光婴童学园的院长张女士,她说,该事已交由机构的人事财务在处理,很快会出结果,不想再多谈起此事。

截止晚上发稿时,贾丹回复记者说:“机构已同意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另外8月份的工资也重新进行了结算。”从她最新传给记者的截图上看,赔偿一个月工资3000元,加上8月份工资1718元,共计4718元。

“能拿到补偿金,我对这个处理结果还算满意。”今天下午,贾丹来到机构,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办完离职手续。(记者郎建荣)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陈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