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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出游警惕“低价游”陷阱 切勿贪便宜吃大亏

假期出游警惕“低价游”陷阱 切勿贪便宜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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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佳节、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切实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旅游出行提示,提醒广大游客出行期间,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中秋佳节、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切实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旅游出行提示,提醒广大游客出行期间,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自助出游需谨慎选择旅游产品

首先,应选择资质健全的旅行社,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审阅是否加盖了旅行社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同时,要完整保留好合同、旅游行程单、发票或收据等维权凭证。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要谨防老人、小孩旅游费用加价。《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旅游团队中,旅行社不得以旅游者存在的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

对于自助出游的游客,需要注意的是,一些未取得资质的自驾游俱乐部、户外俱乐部、会员单位、社团及个人通过微信公众号或个人账号售卖旅游产品,组织线路,招徕团友,通过网络的便捷性聚集客源从中牟利,这都属于违法行为,对于此类行为请广大游客提高警惕,谨慎选择。户外俱乐部、会员单位及个人等是非旅游经营组织,一旦出现纠纷或者意外事件,可能会出现维权或处置比较困难的情况。

切勿相信“低价游西安”

在选择旅行社和旅游线路产品时,游客应优先考虑服务标准和旅游品质,抵制“不合理低价”及“零负团费”的旅游线路和服务产品。不要相信永兴坊、大雁塔、火车站、北客站附近所谓“低价游西安”、“5元10元游曲江”的闲散人员非法揽客,他们大多会把游客带入玉器店、土特产店等购物场所进行消费。也不要从“黄牛”手中购票,以免造成时间和金钱上的损失。

同时应理性购物,正确对待客流高峰,依法理性维权。旅游者对非旅游经营者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直接向其他有关部门或消费者组织投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旅游投诉具有时效性,投诉时效为合同结束后90天内,超过90天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无权受理。(记者 张杨)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