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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4S店又惹事!30多万买来的新车,竟是“事故车”……

2019-09-09 09:22来源:央视财经

江苏袁胜寒律师事务所主任袁胜寒:如果通过一些正常的检测,或者简单查询维修记录,就可以获知这辆车是一辆维修车。那这种情况下,4S店将这辆车卖给消费者的时候,还明确告知这是一辆无质损的车辆。那很显然,我觉得4S店是存在着欺诈的嫌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欺诈能够成立的话,那么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给予消费者退一赔三的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陈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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