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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丹做客解读南山:政策性产业用房助力南山企业进一 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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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丹做客解读南山:政策性产业用房助力南山企业进一 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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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企业的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等关联企业可以入驻政策性产业用房吗。有意向申请政策性产业用房的企业(机构),可以向产业主管部门或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针对重点金融机构、重点创新型科技企业、重点文化创意企业等产业主管部门明确的企业,鼓励企业向产业主管部门先提交用房申请。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黄力雯)为解决辖区重点产业、优质企业发展空间需求,南山区政府于2017年制定了《政策性产业用房申请及分配办法》,并于2019年初进行了修订。8月15日,“解读南山”系列访谈邀请到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杨丹,为观众朋友解读《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申请及分配办法》制订背景以及具体的政策措施。

南山是全市的经济大区、科技强区、创新高地,拥有上市企业16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3500家。一方面,南山区良好的营商环境及创新创业氛围促进了企业的蓬勃发展;另一方面, 产业空间不足、产业空间成本较高等问题,也制约了企业在南山的进一步发展。为此,区委区政府通过各种渠道,筹建了一些政策性产业用房,按照坚持促进区域产业发展、坚持“满足自用需求”、坚持 惠企保障三大分配原则为符合入驻要求的企业进行产业用房分配。

杨丹表示,企业入驻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可享受多种优惠。首次获准入驻政策性产业用房的企业(机构)可按照该物业租赁指导价格的70%进行租赁,租赁合同期不超过5年,租赁合同前3年租赁价格原则上不予递增;获准续租政策性产业用房的企业(机构)可按照该物业租赁指导价格的70%进行租赁,续租合同期不超过3年;此外,对首次承租政策性产业用房,租赁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下的,给予2个月免租期;租赁面积2000-5000(含)平方米的,给予3个月免租期。政策性产业用房主要是在租金成本方面予以优惠,并在租期稳定性上予以保证,让重点企业安心、稳定地在南山区发展。

记者从现场获悉,企业入驻政策性产业用房之后会有持续的监管,只有符合入驻条件的企业才能不间断地享受优惠政策。有意向申请政策性产业用房的企业(机构),可以向产业主管部门或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针对重点金融机构、重点创新型科技企业、重点文化创意企业等产业主管部门明确的企业,鼓励企业向产业主管部门先提交用房申请。此外,如果是新引进的重点企业(机构)想申请政策性产业用房,考虑到难以核实以往经济贡献,就要求企业对未来三年在南山区的经济贡献作出承诺,并在租赁合同中予以明确。

网友提问:

网友“会呼吸的鱼”:申请到政策性产业用房可否转租?承租企业的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等关联企业可以入驻政策性产业用房吗?

杨丹:首先,我们区政策性产业用房是严禁转租的,用房安排坚持“满足自用需求”的原则,上市公司及重点金融机构原则上不超过5000平方米,其他企业(机构)原则上不超过4000平方米。同时,考虑到企业经营架构和实际需要,经领导小组同意,承租企业持股比例超过50%的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等关联企业可入驻政策性产业用房,但承租企业不得与关联企业签订任何物业租赁协议并收取租金,否则视为承租企业擅自转租、分租。

网友“长长的城”:入驻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企业(机构)合同期满后,是否可以保证续租?

杨丹:首次入驻政策性产业用房合同期通常为5年。每个租赁合同期满前3个月,对提出续租申请的企业(机构)的入驻条件进行评估复核,若其不再满足相应的入驻条件,不予续租;对继续符合入驻条件的企业(机构),将综合考虑纳税贡献、产值(营收)贡献、创新能力等因素,明确是否予以续租以及续租面积等事项,并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续租合同期不超过3年。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董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