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实际上,这已经不是快递服务过程中的一般的快递运输风险,而是属于快递企业的管理过错。所以,我认为快递公司承担的责任,也不能是基于一般快递风险的责任上限,去考量最终的承担责任的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