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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债时一不小心多还了600万,对方不认账,法院判决退回

还债时一不小心多还了600万,对方不认账,法院判决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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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某工程公司找某机械公司采购机械设备,后期有1000余万货款没有结清。为了抵扣货款,机械公司将自己名下的债务转让给了工程公司。

楚天都市报2019年8月13日讯 湖北某工程公司找某机械公司采购机械设备,后期有1000余万货款没有结清。为了抵扣货款,机械公司将自己名下的债务转让给了工程公司。之后工程公司在还债时一不小心帮机械公司多还了600余万,机械公司却不认账。近日,硚口法院一审判令机械公司向工程公司支付600余万。

2013年6月,湖北某工程公司承接了一个变电站工程,开工前,工程公司找到某机械公司采购工程所需的设备。之后,双方签订了一份总价6000余万的采购合同,工程公司按照约定的进度进行采购,并支付了部分货款。

2016年3月,经过计算,工程公司还欠机械公司1040万元货款没有支付。同年5月,为了抵扣货款,机械公司让工程公司帮其代付了两笔30余万的债务。同年11月,机械公司因为外债缠身,被四家债主公司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在法院和仲裁委员会调解下,工程公司同意用己公司差欠机械公司的货款来抵扣机械公司相应的外债,并分别与机械公司的四家债主公司达成和解协议。

从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工程公司分别向四家债主公司支付了650万、225万、105万、660万。经过一番折腾,工程公司原以为已经从这场复杂的债务纠纷中脱身。结果回过头来一算账,发现自己本来只欠机械公司1040万元货款,却帮其代付了1700余万的债务,足足多付了600余万。于是,工程公司要求机械公司承担这笔600余万的资金损失,但对方表示不认可。双方几经交涉无果后,工程公司将机械公司告上了硚口区法院。

面对错综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法院经过审理,从中抽丝剥茧查明了事实真相。近日,硚口法院一审开庭认为,工程公司帮机械公司多支付的600余万应该由机械公司自行承担,最终判令机械公司支付工程公司600余万。

承办法官提示,企业之间进行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在清偿债务时,是在原债务的范围内进行清偿,财务部门要及时跟进,防范发生本案之中的情况。(文中企业均系化名)(记者张理晶通讯员东成)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陈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