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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街道“拦退引”三举措治理“散乱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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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街道“拦退引”三举措治理“散乱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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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凤凰街道继续由城建办牵头,组织安监办、市生态环境光明管理局凤凰所和各社区等单位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治理,采取“拦退引”即阻拦、清退“散乱污”企业和引入优质企业的措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辖区环境。

深圳新闻网2019年7月31日讯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谢燕丽 通讯员 余勇 吴銮冰)7月31日,凤凰街道继续由城建办牵头,组织安监办、市生态环境光明管理局凤凰所和各社区等单位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治理,采取“拦退引”即阻拦、清退“散乱污”企业和引入优质企业的措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辖区环境。

凤凰街道针对辖区“散乱污”企业(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仔细甄别,并建立台账。目前,凤凰街道已对302家固定清单内的“散乱污”企业完成督促整治;并对已排查出来的139家回潮“散乱污”企业和107家涉水“散乱污”企业进行核实,因企施策,分类整治。凤凰街道每周一召开“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定期通报、督办各成员单位和社区加快“散乱污”整治进度,对排查不到位、整治不落实、进度明显滞后、监管严重失职的企业及时进行通报。

据了解,为严防已清退的“散乱污”企业“回潮”,凤凰街道持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及时治理。同时,要求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相关物业单位和业主,提高租赁门槛,严禁将厂房出租给“散乱污”企业,从源头上遏制“散乱污”企业在辖区生产经营。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陈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