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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社厅明确:用人单位应按月足额发放高温津贴

广东省人社厅明确:用人单位应按月足额发放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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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明确,虽然今年广东暴雨与酷热并存,雨季过长,但是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规定,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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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社厅明确:用人单位应按月足额发放高温津贴

 

据新华社广州7月27日电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明确,虽然今年广东暴雨与酷热并存,雨季过长,但是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规定,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面对时晴时雨的气候,有劳动者在网上透露,自己的用人单位打起了“变脸式”天气的主意,认为暴雨终结高温,达不到发放高温补贴的条件,以此拒绝支付高温补贴。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说,在相关检查中,的确发现仍有个别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部分用人单位对防暑降温不够重视,高温劳动保护工作不到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暑降温。

对此,有关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法律、政策。对未落实劳动保护工作、未足额发放高温津贴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同时,劳动者也要主动维护自身权益。除了可向企业工会或者所在地总工会,用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监、卫生等部门投诉举报外,劳动者还可以使用12333服务热线维权。

根据有关高温津贴政策规定,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则每人每天6.9元。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且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林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