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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将开展2019年7-12月公共文化活动项目资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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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将开展2019年7-12月公共文化活动项目资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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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2019年7-12月份资助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南山区公共文化活动项目资助申报工作。

深圳新闻网讯 根据《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2019年7-12月份资助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南山区公共文化活动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南山区登记注册或依法设立的文化类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南山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文化类社会组织。营业范围须包含文化类业务,暂不接受教育、体育、科技等非文化类主体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19年6月19日~2019年6月28日。

三、申报项目原则

(一)公益性强、公众参与度高,有利于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二)有利于汲取和传播优秀文明成果,具有较高文化艺术含量的优秀项目和品牌活动;

(三)能反映区域文化水准,有利于增强南山区文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四、资助范围

(一)在我区内组织开展的演出、展览、讲座、比赛等公共文化活动,一个申报单位限申报一个活动方案。

(二)申请资助的活动举办时间为:2019年7月1日-12月31日,并已初步落实活动场地。

使用室内场馆或场地的活动项目,如深圳保利剧院、南山文体中心、华夏艺术中心、风华大剧院、南山实验剧场等,需提供场地管理方签字、加盖公章的《场地使用意向书》或《场地租用协议》;在户外广场、社区舞台举行的活动项目,提前与场地管理方沟通档期安排即可,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资助不得用于下列各项开支:

1、部门和单位的人员工资和奖金支出、正常办公支出、行政后勤支出、职工福利支出;

2、部门和单位的基本建设费用;

3、企事业单位应由部门预算安排经费或应由政府投资立项安排的项目;

4、已获我区其他同级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

5、其他不属于资助范围的支出。

五、受理流程

(一)在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的文化类社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向其所在街道办事处文体站申请,具体流程详询各街道文体站工作人员。

(二)在南山区登记注册或依法设立的文化类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的活动项目资助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登录活动申报管理系统 http s://cul.nswtt.org.cn,或微信公众号“南山文体通”,点击【注册】,填写单位注册信息(创建账户、填写信息、实名认证、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com.cn)查询“经营范围”结果截图、完成等待审核)。具体可参照《项目网上申报流程说明》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1、活动申请:登录“http s ://cul.nswtt.org.cn”,点击“登入/去报备”-“活动管理” -“文化活动”-“活动报备”,填写并上传:

(1)《活动报备表》:包含申请单位法人代表信息、活动简介、演出团体简介、活动预算、申请资助额度等;

(2)活动具体方案:包括活动详细介绍、演出团体介绍、初步确认的活动时间、场地,活动详细预算等;

(3)在室内场馆开展的活动项目:须提供场地管理方签字、加盖公章的《室内场馆/场地使用意向书》或《场地租用协议》;在户外广场、社区舞台开展的活动项目无需提供。

2、完成活动初步申请,等待评审结果,可在申请列表中查询审核状态和结果。

3、签订协议,开展活动。评审通过的申请单位,落实具体实施方案并开展活动,根据协议约定,拨付首期资助资金。

4、提交活动总结材料,经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后,拨付尾款资助资金。活动完成后在系统中上传活动印证材料和后续资料,包括可印证活动开展的影音像资料、照片、节目单扫描件、宣传报道等;南山区文体局委托第三方对申请资助的活动进行验收、审计,经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方根据协议拨付尾款资助资金。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单位须提前确认好活动资源、演出人员档期、初步落实场地等,如有因活动资源、人员档期、场地安排等因素导致活动取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照协议内容及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资助只接收申请单位的直接申报,不接收第三方代理申报。

(三 )申请单位须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三年内申报资格。

(技术咨询电话:0755-83130059 )


附件:

1:《南山区公共文化活动报备表》

2:《室内场馆、场地使用意向书》(仅室内场地、场馆活动项目须提供)

[责任编辑:董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