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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男子骑车带妻儿去医院:老婆不幸身亡,自己被判刑!不戴头盔的教训太惨痛了

杭州男子骑车带妻儿去医院:老婆不幸身亡,自己被判刑!不戴头盔的教训太惨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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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在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非常高。头盔对于非机动车骑行者来说,相当于汽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杭州日报2019年6月11日讯 在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非常高。头盔对于非机动车骑行者来说,相当于汽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然而,也有一些骑行者觉得戴安全头盔是件麻烦事,抱着侥幸心理,能不戴就不戴。但意外总是伴随着侥幸突然发生,不留情面。

杭州萧山一男子就因为骑车不戴安全头盔,不仅失去了心爱的妻子,自己还获了刑。

嫌麻烦没带头盔,一个颠簸老婆头部着地

摔倒时她死死护住了怀中的儿子

去年9月22日早上8点多,家住萧山某小区的王先生准备骑摩托车载刚生完二胎没多久的老婆池女士去医院做产后检查。因为医院离家没多远,两人嫌麻烦就索性都没有佩戴头盔。

出发后,夫妻俩有说有笑,并没有意识到近在身边的危险。池女士侧着身坐在摩托车后座上,怀里抱着两个月大的儿子,也没有伸手扶靠着丈夫。

当摩托车骑入萧山某道路时,王先生没有注意到前方地上有一个两米多宽的坑。虽然坑不深,但摩托车驶过时还是颠簸了一下,因为速度惯性,摩托车并没有因此失去平衡。

突然,王先生听见自己身后传来一声妻子的尖叫。王先生立即停车回头查看,发现妻子倒在了离自己三四米外的地上,头部着地,身体僵硬,后脑的鲜血直流。池女士摔倒后仍紧紧地护着孩子,因此两个月大的孩子毫发未损。

王先生见状立马就慌了,赶紧拦下一辆出租车把妻子送往医院。不幸的是,池女士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未戴安全头盔,丈夫负事故主要责任

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10个月

后经交警定责:

由于王先生在骑车过程中未佩戴摩托车安全头盔,且在发生事故后未注意保护现场,负事故主要责任;池女士未按规定乘坐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由此,这次事故让王先生失去了心爱的妻子,自己还因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事故发生后,池女士的家人来到萧山法院起诉,认为道路管理方——杭州市萧山钱江世纪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在路面有坑时未能做到及时修复,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管委会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共计1030582.08元。

近日,经萧山法院审理后认为:

事故中,由于管委会管理的路段的确存在有坑而未能及时修复的情况,加上王先生行驶至该坑处又未能及时避让,导致王先生驾驶摩托车后座上的池女士摔落在地后死亡,但同时池某乘坐摩托车时也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因此,王先生应负主要责任,管委会应负次要责任,池女士对损失的扩大也负有责任,最终判决管委会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共计347773.9元。

新闻多一点

戴上安全头盔,关键时刻能救命

在我们身边,因为骑电瓶车未戴安全头盔,出现事故而酿成惨剧的案例,其实并不鲜见。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有时候,出行前多花几秒钟的“多此一举”,在关键时刻能挽救你的生命!

1

女子骑车摔倒后头部被皮卡车后轮滚过

幸好戴了头盔,只是左眼框骨裂

2015年7月30日,广西一女子带着孩子开电动车行驶在道路上突然摔倒,刚好路过的皮卡车避让不及,右后轮从黄女士头部滚了过去。幸好戴了头盔,女子只是左眼框骨裂,保住了性命。

2

骑车与汽车刮擦后头部遭碾压

又是安全帽让他幸免于难

2017年7月,浙江金华兰溪,一辆电动车违规开到机动车道上,与汽车刮擦倒地,驾驶员头部遭车轮碾压,幸运的是他戴了安全帽,捡回一命。

有医学专家曾说过:

“发生车祸后,戴头盔的创伤者只有10%需要手术,而不戴头盔的的创伤者90%都需要手术。一般来说,戴了头盔的伤者基本上都是头皮外伤,最严重的是颅骨骨折,而不戴头盔的话,最轻的就是颅骨骨折造成脑震荡,严重的话会出现颅内血肿、颅脑损伤,甚至来不及送到医院就没救了。”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出门安全,一定要从「头」做起!

通讯员萧法见习记者王艳颖

[责任编辑:陈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