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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新政:参保人可核实以前的工龄?中山市人社局:谣言

国家出台新政:参保人可核实以前的工龄?中山市人社局: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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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中山市民爆料称朋友圈及微信群里有人发布“国家出台新政策,参保人可以核实以前的工龄”的信息,引起退休人员的广泛关注,并不断被转发传播。

大洋网讯 近日,有中山市民爆料称朋友圈及微信群里有人发布“国家出台新政策,参保人可以核实以前的工龄”的信息,引起退休人员的广泛关注,并不断被转发传播。中山市人社局昨日辟谣称,经核实,截至目前,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及其他有关政策部门均未发布有关工龄核定的新政策。该信息传播内容不实,希望大家不传谣、不信谣。

中山市人社局提醒: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个人原始工作档案(密封的)、中山市六大银行(工商、农业、中国、建设、交通、广发银行)的本人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前往市社保基金局综合柜员服务窗口申请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市社保基金局有关业务科室将依法审核其工龄及计算养老保险待遇。

收到《中山市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后,参保人对待遇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可自结果收到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市社保基金局申请复查或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于6个月内直接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