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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代刷流量却收不回账款 打官司两方均被制裁!

帮人代刷流量却收不回账款 打官司两方均被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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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人为增加网站点击量,俗称“刷流量”,这一现象对网民来说可能并不陌生。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中,原告帮人代刷流量后,被拒绝付款,原告选择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人为增加网站点击量,俗称“刷流量”,这一现象对网民来说可能并不陌生。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中,原告帮人代刷流量后,被拒绝付款,原告选择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3日下午2点,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黑流量”交易案,并由院长张雯担任主审法官。两个小时后,本案当庭进行宣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令原被告双方万万没想到的是,法院还对双方的全部涉案非法所得进行了收缴。

用户“贡献流量”不知情

原告常某某诉称,2017年9月11日,被告许某通过其微信向原告寻求“暗刷的流量资源”。经过沟通,双方就“暗刷需求”的代码、统计链接、密码、结算方式等内容达成一致,双方合同履行共进行过三次结算,结算单价从0.9元/千次UV改为1.1元/千次UV(UV,又称独立访客,是指1天之内,访问网站的不重复用户数,一天内同一访客多次访问网站只被计算1次)。原告最后一次为被告提供“暗刷流量”服务发生费用30743元,经原告欠款催促,被告迟迟拒绝付款,故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服务费30743元及利息。

被告许某称,她是在为上家马某某和原告之间提供居间服务。在其出示的和马某某的聊天记录中,马某某说:“我这边有条链接想放出去,里面全是游戏应用的,这个代码加在广告位上它就是一个空白的,它是不显示的。”

原告常某某这样解释暗刷行为:“得到许某的链接后,我的下家会将链接给到QQ群、微信群,将链接加在一个吸引人的网页的图片中,用户点击图片就会增加点击量。”常某某还在庭审中强调,自己提供的服务是“真实的人为操作,并非机刷。”

暗刷流量或已涉嫌违法

对js暗刷这一行为,出庭的技术调查官称:“区别于机刷,js暗刷点击是通过搭便车的方式来得到流量的增加,而这一过程是不为用户所察觉的。”

庭审中记者了解到,办案过程中,法院曾向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相关部门、CNZZ运营公司北京锐讯灵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计算机司法鉴定所等单位进行了大量走访调查。腾讯公司向法院表示,涉案网页已经被屏蔽。有关部门也出具意见表示,js暗刷虽然带来了真实的用户点击,但是用户对此并不知情,这一行为可能涉嫌违法。

原告常某某及其律师始终不认为自己的行为违法。但被告许某则在庭审中表示,其事后通过查询相关知识,了解到自己的行为确实存在不妥当。

暗刷流量侵害公共利益

经审理,法院认为,原被告通过涉案合同中的交易作弊造假,违反商业道德底线,违背诚信原则。这一行为亦会同时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具体表现为:一方面侵害的是不特定市场竞争者的利益,破坏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另一方面,虚假流量侵害了广大不特定网民的利益。虚假流量会欺骗、误导网络用户选择与其预期不相符的网络产品,是对用户利益的不法侵害,进而最终会损害、减损网络用户的福祉,会损害公共利益。

综上,双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进行暗刷流量交易,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应属绝对无效合同。法院当庭宣判,驳回了原告常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同时,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获取非法经营利益,并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决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制裁,收缴原告常某某非法获利16130元,收缴被告许某非法获利30743元。

庭审结束后,张雯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之后,法院还将向相关部门发司法建议,各方会将治理网络黑产的议题共同向前推进。

(记者徐慧瑶)

[责任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