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焦点新闻>时政新闻>

国务院:鼓励地方政府试行育儿假、产休假

国务院:鼓励地方政府试行育儿假、产休假

分享
人工智能朗读:

​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新华网2019年5月9日讯 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责任编辑:陈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