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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小学生受骗“买教训”:莫要被利益冲昏头脑

12岁小学生受骗“买教训”:莫要被利益冲昏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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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今年寒假,小江用手机无意间进入了一个“生日福利群”的QQ群,群里有500多个成员。2月18日,群里更新了一条群公告:“100元返利800元!名额有限要的速度!”。

中新网温州2019年3月21日电 “愿大家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莫要被利益冲昏了头脑,失去了理智,千万不要上当了才后悔莫及。”因在QQ群被骗988元,家住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的12岁小学生小江写了一篇作文讲述受骗经过。这一次受骗经历让小江深受教训,并在家人的陪同下报了警。3月21日,原想着就当“花钱买教训”的小江从“警察叔叔”手中领回了被骗的988元。

今年寒假,小江用手机无意间进入了一个“生日福利群”的QQ群,群里有500多个成员。2月18日,群里更新了一条群公告:“100元返利800元!名额有限要的速度!”。小江被这条广告吸引,主动添加了群成员“苏苏”的微信,并通过二维码给“苏苏”转了100元。

本以为800元马上到手,没想到“苏苏”却告诉小江刚刚的转账没有备注不算。于是,小江再次转账100元。随后,“苏苏”给小江发来了一张1600元返现的图片,并提出要288元才能激活。为了拿到返利,小江就从妈妈的手机微信里转钱发给对方。没想到,对方再次要求小江转888元。小江急红了眼,把微信所剩的500元全转给了对方。直到被“拉黑”,小江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为了把自己的教训告诉他人,她把受骗经历写进了作文,随后,小江还把这件事告诉了家人,并在家人陪同下到瓯海公安分局潘桥派出所报了案。

瓯海公安分局网警大队经过侦查,发现诈骗群的管理员“苏苏”“楠楠”在多个QQ群内发布诈骗信息,内容一般为:“返现规则,100返500,1000返5000,每个人只有一次机会,不可重复。返过的人不要开小号返了,机会留给每一个人,只有20个名额”。

因为群内开启了“禁言”模式,所以群成员无法在群内提问,也只能通过私聊领取“福利”。同时,这些诈骗分子还伪造了转账截图,在聊天群内互发红包、相互配合。受害者看到其他人“成功返利”的截图信以为真,直到落入陷阱。

随着侦查的深入,犯罪嫌疑人刘某熙(男,18岁,广西钦州人)、黄某豪(男,18岁,广西钦州人)、刘某民(男,21岁,山东临沂人)进入了警方视线。3月11日,瓯海警方分赴山东临沂、广西钦州将三名嫌犯悉数抓获,并现场查获涉案4部手机和1个电脑硬盘。

落网后,黄某豪等三人对实施QQ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黄某豪、刘某熙、刘某民三人平时是好朋友。他们认为小学生的钱好骗,就找了一些QQ“网红”,以每条广告10-20元的报酬,请他们在QQ空间发布“进群领红包”等广告语。刘某熙、黄某豪负责发布诈骗信息、与受害者聊天,而刘某民负责收款分赃。2018年底至今,该团伙共作案20余起,虽然每起作案金额不大,但影响恶劣,尤其给小学生制造了极大的心里阴影。

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的高度发达,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也层出不穷。小学生群体思想单纯、分辨能力差,往往成为诈骗分子的新目标。

“为有效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我们成立反诈专班,出台反诈工作八项机制。针对学生群体易被骗的特点,我们还加强与中小学合作,精准投放‘小警车’防诈宣传单,聘请‘法制副校长’进校园讲座,起到了很好的宣传警示效果。”瓯海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但是新型网络犯罪易发,营造未成年人的网络清朗空间,需要警方、学校、家长等多方面的共同引导、教育、宣传。在此,警方提醒广大未成年人,生活中要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特别要注意资金安全,绝不向陌生人汇款。一旦上当受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保留犯罪分子的账号信息和联系方式,便于警方侦查破案。(完)(见习记者潘沁文通讯员朱晨冉)

[责任编辑:陈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