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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o与飞鸽纠纷案判决:ofo需给飞鸽付8000多万元

ofo与飞鸽纠纷案判决:ofo需给飞鸽付8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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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ofo)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天津飞鸽车业发展有限公司货款72710157.9元及违约金7789499元

中新网客户端2月21日电(吴涛)近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ofo和飞鸽纠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ofo)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天津飞鸽车业发展有限公司货款72710157.9元及违约金7789499元;另外,ofo还需要负担案件受理费444128元。

[责任编辑: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