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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昨起实施 高铁霸座等行为被禁止

《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昨起实施 高铁霸座等行为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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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记者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获悉,《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9月30日审议并通过,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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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昨起实施

禁止霸座 沿线保护区内禁飞无人机

深圳晚报12月2日讯 (记者 董玉含) 12月1日,记者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获悉,《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9月30日审议并通过,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全国首个规范铁路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对当前铁路运行安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作了针对性规定:高铁霸座、在铁路沿线500米内飞无人机和放风筝等行为均被禁止;阻碍发车最高可罚款2000元;对严重扰乱铁路秩序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并推送至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禁止实施危及铁路安全的行为

据介绍,近年来,广东省路网规模持续扩大,高铁里程快速增长,客货运量不断增加。截至2017年底,省内铁路营业里程达到4206公里。目前从广东乘坐高铁可直达全国19个省区市,每天开行动车组列车683对。2017年,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公司发送旅客2.82亿人次。在铁路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种安全问题也不断出现。铁路沿线尤其是高铁桥梁下方乱搭乱建、违法施工、非法阻断铁路线路,风筝、气球、塑料薄膜等轻质飘浮物吹袭接触网造成供电故障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危及铁路安全。

《条例》指出,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禁止实施危及铁路安全的行为。包括排污、倾倒垃圾、堆放弃土或者放置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燃放烟花、焰火,烧荒或者焚烧草木、垃圾、祭品等容易排放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的物质;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危及铁路安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对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放飞鸟类、升放无人驾驶航空器或者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等行为也被明确禁止。《条例》也指出,确因现场勘查、施工作业需要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应当按照规定获得批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提前通知铁路运输企业。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禁止围堵列车阻碍发车

此前发生的某男子高铁霸座和某女子阻碍列车发车事件,引起社会热议。《条例》针对这类行为作出了规定。《条例》指出,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并公开纸质、电子车票的使用规则。无有效车票、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本人真实身份信息不符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

旅客被禁止实施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包括:围堵列车、阻碍发车,或者采取强行登乘、拒绝下车等方式影响列车运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或者在铁路线路上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向运行中的列车抛掷影响行车安全的物品;在禁止吸烟的列车上、列车的禁烟区域内吸烟或者能够产生烟雾的香烟替代品等。违反相关规定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铁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对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以及严重违反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并推送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此外,旅客打骂侮辱车站和列车工作人员等行为也被禁止。《条例》规定,旅客及其他进站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接受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配合铁路运输企业依法采取的处置措施,不得有打骂、侮辱车站和列车工作人员等行为。

[责任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