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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在南山法院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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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在南山法院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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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上午,南山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在南山法院召开。会议由南山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爱军主持,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南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詹旭伟,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许静红以及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等39个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董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解决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认真落实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南山加快建设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创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11月8日上午,南山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在南山法院召开。会议由南山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爱军主持,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南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詹旭伟,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许静红以及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等39个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进展及成效。中央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不断深化执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改革,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打响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2016年1月至2018年10月,区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8934件,执结25620件(含终本案件),执行到位金额37.7亿元。

会议要求,各联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形势,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一是要在执行机制上重保障,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格局;二是要在执行难点上求创新,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智能化水平,争取达到“惩治一人、促动一批、带动全局”的效果;三是要在执行联动上聚合力,构建更加务实顺畅高效的联动执行机制,使失信被执行人在南山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促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四是要在执行宣传上出影响,凝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参与执行的社会共识,为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会上,区法院与区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税务分局、区各街道办等部门会签了《深圳市南山区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信用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就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进行惩戒的范围、内容、方式等达成了共识。“备忘录”提出7大类24项联合惩戒措施,构建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第一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民商事行为的限制措施;第二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行业准入的限制措施;第三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重要职务的限制措施;第四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享受优惠政策或荣誉的限制措施;第五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及其他消费行为的限制措施;第六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定罪处罚的限制措施;第七类是协助查询和公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措施。各签署单位表示,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让失信受惩的教训成为一生的警钟,让诚实守信成为全体市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责任编辑:黄力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