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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建委:下放省级核准部分证书打印至各区(市)县

2018-11-06 18:33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6日讯(记者 李丹)6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建委获悉,日前,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部分证书打印领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推进企业办事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成都市建委决定将承接省住建厅的部分证书打印工作下放至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通知》指出,下放事项包括两项。一是省级核准的建筑业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资质,在省住建厅发布许可决定通告后,由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通告备注的领证日期,及时向企业打印、换发证书,企业到工商注册所在地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证书。

二是省级核准的建筑业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资质的变更、遗失补办事项,由企业在系统申报,上报成功后省住建厅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网上办结,企业自行在系统中查询审核结果。如审核通过,企业持加盖印章的变更、遗失补办申请表和原全套证书,到工商注册所在地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换发证书。

此外,成都市建委将探索“全域通办”模式。省级核准的建筑业施工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资质,及其变更、遗失补办事项的证书打印、换发,企业可自主选择到区(市)县或者成都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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