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深圳新闻网首页 > 焦点新闻 > 滚动新闻 > 

北京金融工作局:未经许可的机构不得新设立P2P业务

2018-09-30 19:02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20日电 北京市金融局30日发布风险提示称,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要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期间,未纳入整治范围的机构不得新开展P2P网贷业务;未经许可的机构不得新设立或从事P2P网贷业务活动。

北京市金融局强调,若有违反行为,将按照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处理;涉及非法集资,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

新闻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