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在你身边
forever
为了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获得感和满足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交通运输委配合市政法部门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交通运输行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内容如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
打击重点
1. 在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以及煽动群众或组织社会人员闹事的涉黑涉恶势力;
2. 在港口、水运、危货、泥头车运输、物流托运、集装箱运输等领域通过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区域运输市场、资源分配的涉黑涉恶势力;
3. 在道路客运领域设立黑配客点并通过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区域运输市场客源的涉黑涉恶势力;
4. 在公交、客运、出租车行业,拒不配合行政检查和执法,并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甚至雇佣“打手”对检查执法人员进行人身威胁的涉黑涉恶势力;
5. 在道路管养领域招投标过程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涉黑涉恶势力,以及长期把持控制管养领域实际施工的涉黑涉恶势力;
6. 在机场、码头、车站等重点区域通过微信群、QQ群、电话等现代化通讯方式搭建人数众多、层级明显、有组织性的拉客团伙组织,长期从事非法营运中介服务,攫取利润,对正规出租车、网约车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进行恐吓、威胁,严重扰乱正常营运秩序的涉黑涉恶势力首要分子及骨干力量;
7. 以假冒出租车从事客运经营,企图以假乱真,干扰正常营运秩序,且经营活动具有团伙性质,对抗执法人员检查,甚至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涉黑涉恶势力;
8. 长期盘踞某一区域从事非法营运,并纠集同伙对抗执法检查,甚至以暴力、胁迫方式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涉黑涉恶势力;
9. 不通过正规途径合法合理反映诉求,而是通过缠访、闹访、罢工、停业、堵门、堵路,甚至围攻政府机关等非法途径、手段反映诉求的涉黑涉恶势力;
10. 在交通工程建设、道路设施管养招投标、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等领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以及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或干扰和妨碍涉黑涉恶案件调查处理的工作人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举报方式
市交通运输委扫黑除恶办举报电话:0755-83168324;
举报邮箱:jtshce@sztb.gov.cn;
信件投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1702室。
欢迎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作用的,按深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举报人实施报复的,将依法从重惩处,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看完交通运输行业的
下面我们来看看全市的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工作内容又有哪些?
深圳市25类突出黑恶势力
犯罪现象
25类犯罪现象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基层资源、侵吞社区股份公司等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 与当地社区、居委会、股份公司等基层组织相互勾结,形成控制操纵、垄断经营当地废品收购、电信运营的黑恶势力;
5. 控制操纵、垄断经营“黑煤气”牟利的黑恶势力;
6. 纠集外省市前科人员,以地缘、同乡、职业等关系纠集形成的黑恶势力;
7. 在征地、租地拆迁过程中煽动群众或组织社会人员闹事的黑恶势力;
8. 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插手小区物业管理更换,进行圈地收费的黑恶势力;
9.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渣土倾倒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围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
10. 以无抵押快速放贷为诱饵,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诱骗或强迫签订借款合同,以虚假转帐、签空白合同、收取保证金等方式牟取利益的“套路贷”黑恶势力;
11. 借助娱乐场所便利,在一定区域内控制代驾、出租车准入经营等黑恶势力;
12.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3. 在城中村、原关外地区的居民小区、出租屋、麻将馆内组织非法赌博且数额特别巨大的黑恶势力;
14.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经营“地下钱庄”的黑恶势力;
15. 插手民间纠纷等,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6. 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者拉拢、胁迫在校学生参加犯罪组织或从事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17.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8. 境外人员在我市设立公司、投资项目,披上合法外衣从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9. 境外黑社会入境违法犯罪、发展渗透,或在境外犯罪后潜逃我市的黑恶势力;
20. 控制操纵路边乞讨人员、流浪汉等非法敛财的黑恶势力;
21.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黑恶势力;
22. 在房屋租赁、房屋买卖等过程中,利用各种手段骗取高额回扣、吃差价、克扣押金的黑恶势力;
23. 恶意插手医疗纠纷,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疗机构造成负面影响并从中牟利的黑恶势力;
24. 盘踞在酒吧、网吧等人员密集、治安复杂场所从事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25. 煽动群众或组织社会人员违法上访、闹事的黑恶势力。
深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
小组办公室举报方式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61822222
举报邮箱:szshceb@szszfw.gov.cn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
邮编:518034
对于 黑恶势力
“零容忍、零懈怠”是我们的态度
“严打击、不放过”是我们的决心
“治安稳、环境优”是我们的目标
扫黑除恶 弘扬正气 共享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