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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100块不让下车!女乘客搭乘“黑车”被锁在车内

2018-08-15 10:20深圳新闻网

执法人员向乘客询问相关情况

涉事的非法营运车辆  

 

深圳新闻网8月14日讯(记者 涂胜 通讯员 包宇峰 骆开源)乘客被锁车内,行李被扔车外,还被恐吓不给100块钱不让下车。近日,一辆非法营运“黑车”将乘客带到目的地后,竟坐地起价,与乘客发生纠纷,乘客举报后被执法人员抓获。

记者了解到,日前,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龙华大队接深圳北站公交派出所民警致电,反映有一件司机与乘客的纠纷案件涉嫌非法营运,相关人员现正在北站公交派出所接受调查,要求龙华大队执法人员前来调查处理。

龙华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北站公交派出所了解相关情况。通过询问发现,乘客曾女士所乘坐的粤AH5***银色江淮牌小型普通客车是从广州南站开往深圳北站的,她在广州南站出站时被一名拉客仔引导上了该车,当时与拉客仔商议的价格是80元。到达深圳北站后,司机坐地起价要求乘客支付100元车费,还辩称自己不认识拉客仔。曾女士表示不愿意支付,与司机发生了争执。这时,司机直接将她的行李扔出车外,锁上车门后不许她下车,并恐吓不付钱不让下车!情急之下,曾女士急忙拨打110报警求助,待深圳北站公交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才得以安全脱身。

回想起被恐吓的一幕,曾女士还心有余悸,表示再也不会乘坐“黑车”了。结束对乘客的询问后,执法人员也对司机石某进行询问笔录。起初,司机谎称和乘客曾女士是朋友,此趟行程不收取费用,但是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石某承认了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

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蓝牌车非法营运案件,依法对当事司机石某开具“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法扣押涉案车辆,并将司机石某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执法人员提醒,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危害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乘客自觉抵制。

小资料:如何识别“黑车”

车身:从事客运的车辆必须在车身上喷印企业名称、行业编号等,正规出租车车顶有顶灯;

服务质量监督卡:喷印企业名称、正规营运车内副驾驶前的工作台设有服务质量监督,在卡上有驾驶员照片、公司名称和举报电话等;

计价器:出租车内装有里程计价器,黑车没有车票或以假票、废票搪塞乘客。

还要注意的是,如果附近有正规的士上客点,到上客点乘车,或通过正规车打车软件打车,将乘坐车辆信息保存发送给亲友,千万不要因为贪图方便,就听信黑车司机“附近打不到车”的谎言!

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 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何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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