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自内心地加入传销组织,嫌疑人就会对被害者采取“软”“硬”暴力手段,限制人身自由、“上课”洗脑、殴打、灌水、不给吃喝、不准睡觉……昨日,记者从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对以郑某勇、阙某理为首的传销组织的107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大学生找工作被骗进传销组织
小杨今年20岁,是贵州某大学护理专业大三学生。今年5月,小杨在网上投了求职简历。很快,就有人联系了她,称可以推荐她到长沙某医院工作。
6月18日,小杨满怀憧憬地来到长沙,却不料手机被接她的女子“借走”。“我向她索要手机,并要求她带我去医院面试,但她一直推脱,还要求我先听课。”小杨回忆说,她意识到自己进入了传销组织,心里又急又怕,只想尽快离开,“我随身携带了修眉刀,于是拿刀对着手腕,就对他们说‘不让我走我就自杀’。”她的话音刚落,就有人上前抢刀,她的手指因此被划伤。
此后,她被要求从内心深处接受这个行业并购买产品。“我知道这是传销,坚持不买。”小杨说,对方就对她实施威胁、恐吓,在一个几平方米的空间里看守、监视、控制她。7月4日 ,公安机关捣毁小杨所在传销窝点,她被解救出来。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取证
另一位被骗入传销组织的受害人、陕西小伙小朱则没小杨那么幸运,他被非法拘禁了一个多月后被折磨致死。案发后,岳麓警方成立了专案组,经过缜密侦查,最终,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09人,解救17人,捣毁窝点11个,查获1个传销仓库。
由于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岳麓区检察院及时成立了“6·30”专案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组成办案组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取证。办案组成员多次列席公安机关的案件动员会、案情讨论会,并前往公安机关专案点集中阅卷,了解案件侦破情况及侦查进展。对办案组成员进行对口分工,一名成员对应两至三个派出所,通过对口衔接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并就证据标准、犯罪构成等问题精准引导侦查人员侦查取证,在了解案情的同时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8月9日,岳麓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对以郑某勇、阙某理为首的传销组织的107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经审查查明,该传销组织打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以销售化妆品为幌子,通过介绍工作、谈恋爱、做生意、旅游等各种名义将被害人骗至传销窝点,通过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方式强迫他人加入组织。
该犯罪团伙组织严密、人数众多,张某均、赵某娜、郑某勇等骨干成员通过“合伙经商”“谈恋爱”“帮忙找工作”“旅游”为幌子将被害人骗至长沙市岳麓区、湘潭市岳塘区等地。之后,他们将被害人的手机、身份证等随身物品收走,并由专门的团伙成员“打手”进行看守,反锁房门不准外出,强制被害人学习传销理论,并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实行恐吓、威胁、体罚,直至被害人购买产品加入该传销组织。(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李莉 邹甜 施广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