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12-02-07 17:15 来源: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实施细则》五大创新内容
薛峰表示,最新出台的《实施细则》体现了五方面的创新。
(一)保障公共利益,实现多方共赢。将社会公益放在第一位,要求城市更新项目,尤其是拆除重建类项目通过用地贡献、拆迁责任捆绑、保障性住房配套等多种方式承担社会责任,发挥城市更新对城市整体品质提升的积极作用。
(二)缩短工作时限,加强进度监管。《实施细则》建立了项目推进的"倒逼"机制,一方面大幅缩短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时限;另一方面在土地及建筑物信息核查、规划编制、实施主体确认等阶段,对市场主体提出了推进时限要求体现了高效行政与市场效率的要求。
(三)强化公众参与,实现规范操作。通过城市更新意愿征集、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公示、已批准计划与规划的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等多种形式,在各个环节实现城市更新的公众参与,保障权利人的知情权、参与权。
(四)坚持市场运行,强化政府引导。区分项目类型选择最合理的推进模式,并明确相应的政府定位和管理深度。《实施细则》里,更新包括综合政治、功能改变、拆除重建三种类型。《实施细则》规定,在坚持"市场运行"原则的基础上,对于单纯依靠市场力量难以有效推进的项目,适度加大政府组织实施的力度。薛峰称,“比如说一些非常难啃的骨头,可是存在安全隐患或者环境问题、功能不适合发展要求,但是市场又不太感兴趣,但是从提升城市整体功能,从改善民生角度,在这块是不是政府可以有所作为呢?我们也留了一个开口,加大政府组织实施的力度。”
(五)明确部门分工,实现管理下沉。根据《实施细则》,市级层面政府部门主要负责政策制定、计划和规划的整体统筹,区级层面政府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实施与监管。包括项目实施主体的选择,基本上都落在区里。“通过《实施细则》的发布,以后不太可能出现不知道这件事去哪里办了。” 薛峰说。
薛峰表示,今年是深圳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关键年、奋斗年、加速年,城市更新工作也是如此。 随着《实施细则》的颁布施行,深圳规土委还将通过《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指引》的修订、信息监管平台的建立等举措,形成保障执行体系,确保《实施细则》的有效实施。
编辑: 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