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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网上发帖曝隐私 女子告官索赔100元

http://www.sznews.com   2010-07-22 08:37  深圳新闻网    【字号:  

一审时程某则称,自己并没有在网站论坛发帖,没有对李小姐进行诽谤,而且帖子的情况反映的也是客观事实,并不存在诽谤行为。法院一审查明,李小姐和程某在2002年认识,2002年下半年开始同居,2003年7月分手。2003年,李小姐到深圳工作后,两人又恢复关系并同居到2007年元旦分手。之后两人之间了发生财产纠纷,其中最主要的是有一套房登记在二人名下,程某在去年提起财产权属诉讼,要求将这套位于龙岗南湾街道的房子判归自己,同时要求李小姐返还“彩礼钱”、购买首饰款等数万元和祖传戒指等财物。李小姐也曾提起诉讼,要求与程某各按50%划分南湾街道的房产。

龙岗法院审理后认为,程某未经李小姐同意,擅自书面公布、宣扬有关李小姐隐私的行为,与李小姐的社会评价受到贬低、名誉及精神受到损害,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该院遂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程某在百度贴吧及爱樟榆吧网站上向李小姐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同时判程某赔偿李小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元。一审判决后,程某不服提起上诉,昨日他仍是坚持帖子不是他所发,李小姐并没有证据证明是他侵犯了其名誉权。

法庭昨天组织了调解,不过双方未能达成共识,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来源: 深圳晚报  编辑: 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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