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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随便一搜 海量招嫖信息让人触目惊心

http://www.sznews.com   2010-07-16 07:51  深圳新闻网    【字号:  

 

律师观点:

网络运营商或面临被起诉风险

针对招嫖信息在网上大量存在的现象,记者采访了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宇光律师。刘宇光表示,卖淫嫖娼是被我国法律所禁止的,轻则受治安管理处罚法制约,严重的则要追究刑事责任。随着科技尤其是网络的发展,卖淫嫖娼借助现代化手段,比如短信、网络、电子邮件等形式,其传播面广、影响范围大,从而其危害更大。涉黄信息首先侵害的是自控能力较弱的青少年,他们自我保护意识差。如果被这些招嫖网站毒害,则后患无穷。另外,这些招嫖信息对社会公众的道德、情感和公序良俗都存在不良影响,对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种挑战。

在此过程中,相关的传播媒介就要承担一定的审查、谨慎把关的义务。对有伤风化、有违公序良俗的东西应该尽到一定的审查职责。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公德的要求。

而无论作为网络的任何一家服务提供商,特别是作为搜索引擎公司,则为网民找到这些提供了方便,所以,媒介提供者不能只顾自己的商业利益,而忽视了社会责任,甚至助纣为虐。对网络上发布招嫖信息的行为,首先,信息发布者肯定是违法的,已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参与此项活动中,则有可能触犯刑法。而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尽到审查义务,不该允许这类信息散布出去,如果市民或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多次投诉、告知,其知错不改,仍然持续地、大量地发布这些信息,那么,作为孩子的家长,都可以从公益的角度来起诉该网络运营商,当然政府管理部门更有责任履行管理职责。(记者 王烨 唐光明/文 邵东升/图)

来源: 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  编辑: 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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