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10-07-13 07:08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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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一直未停
2005年底,深圳市场传言,称2006年始,深圳税务部门将以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作为二手房税费征收依据,市场哗然,但其后不了了之。
2006年6月,龙岗开始严格执行按评估价征税。具体做法是,龙岗区地税部门与国土部门协作,委托有专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调研,对各片区作出一个市场评估价,并以此作为个税征收的参考依据。诸如装修费、营业税、银行房贷的利息、买房时的税费、公证费等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
2007年9月,深圳市地税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深圳市“二手房交易基准价格估算系统”已经建成,预计当年10月份将全面展开按评估价征收税费。
2008年底2009年初,作为全市首个试运行的区域,龙岗终止了按评估价征收税费的做法,开始与其他区域一样按合同价计算税费。
2010年6月,中介高层曝料称,二手房评估价收税7月1日将进行。但7月1日并未如期征收,谣言不攻自破,但市场传闻仍在继续。
(陆剑伟 马 超)
来源: 深圳新闻网 编辑: 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