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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阴阳合同”或将终结

http://www.sznews.com   2010-07-13 07:08  深圳新闻网    【字号:  

 

深圳新闻网讯 7月12日,家住景田的罗先生一早就来到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罗先生称:“二手房交易按评估价征税的传闻让我非常不踏实,也传了好几波了,干脆先卖掉。”与他同行的中联地产林先生表示,自己几个客户也想把他们投资的房子卖掉,因为“阴阳合同”操作不下去了。

按评估价收税只是时间问题

“6月中旬传言7月1日二手房交易将按照评估价收税,现在又说将在8月1日开始。”一位业内人士日前向深圳商报记者报料。多名地产中介的高层称已听到传闻,但具体执行日期不清楚。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咨询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目前尚未接到通知,过户仍按之前规定征收税费。

房地产内参网总经理半求称,日前已经接受了相关部门的征求意见咨询。他认为,二手房交易按评估价征税在上海、湖北已经试运行了,在深圳龙岗曾经运行了几年,在全市范围内铺开只是个时间问题。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四位投资客,他们均表示已知道消息,认为执行的可能性较大,并表示近期不打算入场。

近期刚刚买了一套房的曹先生签了“阴阳合同”,税费加中介费花了近5万元,称自己听闻这一消息后感觉像被泼了一盆凉水:“如果当真按评估价收税,我再转手的话,岂不是所有的税都由我来承担?”

“阴阳合同”将无生存空间

长期以来,深圳的二手房交易几乎都不按评估价来收税,而是按照“阴阳合同”操作,即签两个合同,“阳合同”用来登记备案、过户及供官方核查,其中涉及的房产交易价一般都是房地产证上的登记价原价,而真实的房产交易价格则显示在“阴合同”里。

通过阴阳合同,卖方可规避如下税项:20%的个人所得税、超过5%的营业税及附加税以及可能很高的土地增值税等。假设一名购房者现以300万元的价格卖掉原价100万元的一套房产,若按评估价征收税费,卖家可能要被课以至少50万元的税费,相当于炒房盈利减少了至少25%。因此,很多业界人士将打击“阴阳合同”视为提高炒房成本、打击高房价的一记重拳。

世华地产市场研究总监肖小平认为,二手房按评估来收税这一政策,可以在根本上消灭“阴阳合同”。她表示,如果二手房按市场价来评估,评估出来的价格肯定与房子本身价值相近,这样就会让那些投机分子无漏洞可钻,“阴阳合同”将无生存空间。

来源: 深圳新闻网  编辑: 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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