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10-02-09 07:33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开发商卖房倒给20万补贴
据指控,不少大老板为求得彭在生意上关照,纷纷向他“慷慨解囊”。詹某、张某、兰某分别送给彭长健19万余元,15万余元和5万余元。开发商吴某在与渝中区公安分局协商修建经济适用房时,认识了彭长健,后来,彭到吴某公司位于高新区一楼盘买房,吴不仅以成本价卖房,还倒贴20万补助。
巨额不明财产如何算出来的
指控中,彭长健467万余元来源不明。昨天,公诉人通过举证算了这笔账:
财产总值:1622万余元
据了解,彭长健在巴渝世家、南山某别墅区、高新区某小区共有3套房产,一辆高档轿车,加上存款、名贵药材、服装、金银首饰等,总价高达1622万余元。
家庭支出:231万余元
其中,20多年的生活开支32万余元;女儿到美国留学花费13.5万美元;17次到香港,2次前往美国,去马尔代夫、韩国、德国、泰国等国家旅游,花费9.9万元;炒股亏损81万余元。
合法收入:917万余元
其中,彭长健工资、奖金收入121万余元;彭妻刘某工资、奖金收入70万余元;刘某和张某合伙经营服装获利170万元;1998年、1999年刘某和徐某做生意赚得64.8万元;1996年至1999年刘某和严某开饭馆分得60万余元;刘某投资典当行获利302万余元;彭家收受礼金39.2万余元。
受贿金额:
起诉书指控,彭长健从1998年至2009年8月,先后收受贿赂共计471万余元。
计算公式:
财产总额(1622万余元)+家庭支出(231万余元)-合法收入(917万余元)-受贿款项(471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金额(467万余元)
(罗玺)
来源: 重庆晚报 编辑: 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