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10-02-08 14:42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交警:肇事车架钢印“查无此记录”
4日中午,记者再次采访了处理此事的南昌市青山湖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李警官。他向记者出示事故中的一样证据——由肇事者亲笔写给伤者的纸条,上面有肇事车的牌照(套牌)及其个人手机号码。此号码与肇事者打给记者的号码非常相似,不同的是,真实号码为“136”开头,而写给伤者的却变成了“135”。
同时,交警部门也提取了肇事车的钢印进行了网上比对,但“查无此记录”。“车辆很破旧,钢印也有些模糊不清,不排除号码有误的可能。”李警官解释称。
4日晚,青山湖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负责人专门赶到医院,向戴女士了解了事发时的相关情况。同时,该负责人还向记者表示,交警部门已经获知了车主的相关信息及工作单位,目前正在进行调查。如果有结果将第一时间通知本报。
肇事者可能在公安系统工作
本报的报道见报之后,不少读者纷纷致电本报,希望能够提供有用的线索。而对于肇事者的车辆以及所套的号牌,不少读者向记者表示,套用赣A90142车牌的肇事者可能在公安系统工作。
而在本报报道见报之前,肇事者似乎就已经知道了本报记者采访的消息。记者在采访之后,不少人都开始给记者打来电话关注此事,而对于肇事者可能供职于公安部门的信息,不少人也给予了证实。(记者黄祥晟、吕文涛)
来源: 信息日报 编辑: 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