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www.sznews.com 2010-01-29 09:05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专家说法
法医可当场辨别
生前伤和死后伤
马向前死亡后,第一次法医鉴定为猝死,身上未发现明显伤痕,第二次尸检发现伤痕,法医认为“死因不明”。到底何为猝死?广东省某知名鉴定机构的法医鉴定专家说,因不明原因的突然死亡,并需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法医通过现场诊断无法确定死亡原因的,可以认定为猝死。但猝死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可以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和家属的提议作进一步尸检及尸体解剖,可能会找出死亡原因。人的生命是一个有机体,有许多医学上无法解释的原因会导致人的死亡,因此会有不少死亡事件最终认定为猝死。
对于身体有伤痕能不能认定猝死,该名专家表示,由于他没有看到遗体,也不是该起死亡事件的法医,不好发表意见。不过,他认为,身体有伤痕其实并不意味着这些伤痕是致死原因,法医要根据外伤性质作出判断,不能说有伤痕就不是猝死。一般情况下,伤痕是否为致死原因,需要作遗体解剖才能最终确定。但不管死者身上的伤痕是不是致死原因,法医鉴定报告中应该作出明确说明。
马向前家属与富士康就伤痕是生前遭受攻击还是死后抢救所致有异议,对此,专家表示,区分生前伤还是死后伤是法医最基础的专业技能,一般法医一见到遗体就能分辨出来,鉴定报告中也应作出说明。
来源: 晶报 编辑: 边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