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公益广告
您所在的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 -> 社会新闻 -> 热点推荐

男子欲强奸女孩时老婆来电 强奸未遂获刑4年

http://www.sznews.com   2009-12-25 08:14  深圳新闻网    【字号:  

审理:小敏是否年满14岁

在这个案件中,小敏的年龄成为量刑的关键点,因为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将以强奸论处,而且是从重处罚。但是,小敏是1995年4月29日出生,报案时年龄未满14岁,而对方辩护人却提出小敏的真实出生日期是1994年3月29日,已满14岁。

在案件的审理中,吴某的辩护人向法庭提交了医学出生证明及小敏父母出具的书面证明。法院认定小敏的出生日期为1994年3月29日。昨日法院审理认为,吴某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未遂),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四年。

来源: 广州日报  编辑: 林少喜

   上一页   1   2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复制地址】【订阅深圳手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