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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23元有望获助

http://www.sznews.com   2009-08-10 07:40  深圳新闻网    【字号:  

深圳市拟将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家庭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孙妍 实习生 陈巧玲) 日前,深圳市民政局在答复关于关心弱势群体的人大代表建议时指出,研究制定“第二条保障线”,拟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即623元的家庭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9日,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该局今年将推8项改革措施,年内初步搭建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框架,并完善低收入群体认定办法。

今年7月20日,民政部与深圳市政府签订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协议,这也是我市与国家部委正式签订的首个“部市”合作协议。为实现构建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目标,8月,市民政局在答复关于关心弱势群体的人大代表建议时指出,研究制定“第二条保障线”,拟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即623元的家庭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目前全市低保标准为415元/月),目前该办法将报请市政府审定。昨天,市民政局召开贯彻落实部市合作协议动员大会,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告诉记者,下半年,我市将正式启动、实施“部市合作协议”,重点在全市推行8项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在坪山、光明新区试点整合街道办与社区工作站的工作;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和服务项目,开展构建社区综合服务机构试点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对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和慈善公益类社会组织试行直接登记,对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登记,开展异地商会登记,探索跨省区行业协会登记,启动基金会登记的调研工作;制订“重点领域社会组织培育规范实施方案”;此外,还将在梳理、整合我市各级各部门的福利政策,开展社会福利规划的调研,初步搭建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框架。

来源: 晶报综合  编辑: 李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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