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www.sznews.com 2009-08-10 08:11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小区居民告诉记者,驱蚊器内的灯管是日光灯,不知如何能灭蚊。
核心提示:
最近有市民向本报投诉,称阳光棕榈园小区管理处未经广大业主同意,在小区设立灭蚊广告牌,且大部分都设立在绿化带上,此举引起部分业主的公开质疑和不满,他们认为设立灭蚊广告牌是打着灭蚊的名义行商业广告之便,个别业主更是一怒之下砸掉了一些灭蚊广告牌。
而小区管理处则称,灭蚊广告牌是公益性质的,管理处没有任何好处,且是为业主做好事,没必要提前通知业主。律师则认为,小区设广告牌须经业主同意,建议小区尽快成立业委会,以方便维护业主权益。
业主怒砸灭蚊广告牌
两星期前,南山区的阳光棕榈园小区部分业主游泳发现,小区三期游泳池绿化带上赫然竖着个长约2.5米、宽约1米的广告牌,下面是一个灭蚊灯,灯光刺眼。细心的业主后来相继又发现,同样规格、样式的多个灭蚊广告牌陆续出现在小区数个楼栋间,且大部分设在绿化带上。
为此,小区部分业主对物业管理处擅自设立广告牌提出质疑,称“管理处未征求业主意见,打着驱蚊的借口在小区建立广告牌,破坏绿化。”还有的业主认为“既然是驱蚊,为什么不放在蚊子多的草丛、墙角等隐蔽处?而设置在人流量大的路边或草地中呢?到底是为了广告还是驱蚊?”
小区一位网名为“闲居者”的业主在小区业主论坛发帖说:“物业管理处在小区非法建广告牌,侵占绿地,破坏景观,缺乏整体美感,影响了环境的协调,造成了视觉污染。”不少业主纷纷跟帖表示赞同。
来源: 深圳特区报 编辑: 李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