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9-07-20 11:01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夫妻共有的福利房因没房改无法评估,10年后法院作出产权归属判决
离婚十余载 房产才分割
深圳新闻网讯 张浩与王娟11年前办理了协议离婚,关系早已行如陌路,然而两人名下一套房产又让他们法庭相见。王娟向法院提出要求“将房改后的福利房予以分割”,张浩作为被告持不同意见。案经深圳市福田法院一审、市中级法院二审,昨天(7月19日),记者了解到,共有房产终审被判分割:张浩独自拥有房产权,但需按市场评估价补偿王娟42.74万元。
离婚时共有房产
无法分割
王娟说:“我们结婚在一起的时间有22年,我们离婚了又有11年,今天终于把房产分开了。”说这话时,她如释重负。
1988年7月,结婚13年的张浩从老家来到深圳,同年调入深圳市某航空公司,第二年,根据“深圳市某航空服务公司职工集资购房协议书”的要求,张浩向公司交付了4万元的现款,住进了福田香蜜新村的一套福利房内。4年后,王娟随丈夫调入深圳。
这套房屋建筑面积84.14平方米,房产权属在夫妻二人的名下。1997年11月两人协议离婚时,由于该房没有房改,无法进行交易分割,所以二人对房屋的使用权进行了约定,张浩使用靠阳台的一间住房,王娟使用中间房屋,孩子住靠客厅的一间,客厅、饭厅、卫生间共用。
然而,王娟说,离婚以后张浩违反协议约定将她赶走,将房屋门锁换掉,不让她进门,为此,双方发生争吵,张浩还动手殴打她,致使她一直居住在外。虽然亲戚朋友多
来源: 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编辑: 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