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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要求城管执法不得随意扣押小贩商品

http://www.sznews.com   2009-07-08 14:52  深圳新闻网    【字号:  

广西要求城管执法不得随意扣押小贩商品(图)

五象岭综合市场附近花园南路上的“野马市场”热闹非凡。

 

深圳新闻网讯 前不久,自治区法制办公室通报了《自治区政府关于改进行政执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里面提出了10条措施,其中一条为:个体商贩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道路管理秩序的,原则上不采用扣押、没收其财物的行政强制、处罚措施。连日来,记者就这条措施多方采访,发现它引起的震动不小,各方对此反映不一,其中不少市民和市场内的正规经营户都认为,对乱摆卖必须有强制措施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记者目击

目击一:

乱摆卖冲击正规市场生意

近日,南宁市银海大道五象岭综合市场内的摊主们,纷纷挂出了“摊位出租”或“转让”的牌子。为什么10多名摊主不约而同挂出“转让牌”?有摊主坦言,自己准备到马路上摆摊。记者采访了解到,有摊主虽然在市场内租了一间门面,现在却已经将摊摆到了街道上。

庞先生在该市场租了3个摊位用以摆卖蔬菜等,每个摊位每月租金170元。在该市场经营了几年,他最近也挂出了“摊位转让”的纸牌。庞先生表示,这是由于最近一段时间,市场周边几条街道上涌现出一批乱摆卖的小摊贩,市场内能买到的水果、蔬菜、肉类等,在这些乱摆卖的摊位上都能买到,极大地影响了市场内各经营户的生意。

“以前卖一天青菜能挣100多元,可近两个月连本钱都收不回来。”庞先生苦恼地说。他告诉记者,6月2日,自己拿1000元做本钱用于进货,到6月23日才收回560元的本钱,等于亏钱白打工。

6月23日,记者来到五象岭综合市场,看见市场周边的五象南四街、建福街等街道上,摆满了蔬菜摊、水果摊。最严重的是花园南路,一条街上全部是小摊贩。记者询问正在街上摆卖“馋嘴鸭”的张先生,他的回答让人很意外:“我在市场内租了间门面,每月租金1200元,可市民根本不进市场,我只得摆到马路上来了。”

7月7日,记者再次致电庞先生,他说周边乱摆卖一如既往,摊位转让根本没人敢接,看来自己也得出去马路上摆摊了。

来源: 南国早报  编辑: 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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